[摘要] 为更好的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公积金中心和市工商局、人社局、质监局等部门多次沟通交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目前,和市人社局的信息共享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希望通过部门间的合作,进一步加大催建催缴工作力度。
多部门联合执法 加大催建催缴力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其城镇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因此,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其职工的法定义务。
然而目前部分单位尤其是私有企业,只缴纳五险不给缴纳公积金,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郝主任指出,单位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手续的,职工可通过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登陆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执法专柜等多种途径进行投诉举报。
另外,为更好的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公积金中心和市工商局、人社局、质监局等部门多次沟通交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目前,和市人社局的信息共享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希望通过部门间的合作,进一步加大催建催缴工作力度,同时,也能够更有力的查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使更多的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与职工本人缴存比例相加所得。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可向单位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携带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处进行投诉反映。
据悉,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阶段正在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下一步,将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视情适时推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