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保障性住房将解决6万户住房困难
根据规划,我市将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解决和改善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规划期内,计划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解决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计划以限价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规划期内,计划建设限价商品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发挥限价商品住房在改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双重作用。
据了解,2007年以来,市政府每年投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不少于5亿元,截至目前,市区两级政府已投入住房保障资金约24亿元。同时,坚持土地出让回馈民生,规定土地出让净用于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5%。2007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通过直接投入或让渡土地方式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资金已 过100亿元。
保障性住房供应如何面对“贫富混居”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配建用地供应,我市明确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实施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土地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可以看出,在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贫富混居的现象,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如何解决,是考量各处室管理部门的一道难题。
据介绍,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这种问题,在未来的管理中,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在物业服务市场化的框架内,根据保障性住房集中或分散的实际以及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能力,依法合理确定对低收入家庭的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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