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房产所有权单位自管的房产,可以委托各区房管部门或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房产经营单位经营。申请主体为自管房产权单位(非个人),由自管房单位与经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签订相关托管协议(系民事主体间法律行为),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产权仍属原自管房单位。
林女士:单位想把自管房托管,应该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房师傅:根据《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房产所有权单位自管的房产,可以委托各区房管部门或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房产经营单位经营。申请主体为自管房产权单位(非个人),由自管房单位与经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签订相关托管协议(系民事主体间法律行为),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产权仍属原自管房单位。具体办理可与各区房管部门联系办理。
彭先生:红岛经济区规划何时出炉?
房师傅:现阶段,相关部门正积极推进包括红岛片区及软件科技城控规与城市设计、市级公共功能中心业态策划、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科技等各层面规划编制与专题研究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和程序规定,适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郭先生:申请保障房,人均住房面积是怎么计算的?经适房申请以后可以随意销售吗?
房师傅:目前青岛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土地性质仍保留划拨,再次上市不再缴纳土地。
赵先生:本人去年来青岛工作,能否申请廉租房或者公租房,不是青岛人。
房师傅:目前申请青岛市廉租住房的人员需要具有本市户籍且满足一定的条件,而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青岛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目前,面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尚在建设筹集中。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可由外来务工人员所就职的用人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胡女士: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房师傅:目前申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为:一、申请人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市区指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高新区),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864元 ;三、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四、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王先生:老家房屋,想在此次房屋确权工作中把房屋房产证老人的名字直接变更到我的名下,老人家也同意,两位老人均健在,可否?
房师傅:按照我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一致,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时应先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我国宅基地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宅基地须为本村村民。根据2011年下发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记者 李晨
>>>新都心环景山居 海尔时代广场房天下团购钜惠5万<<<
相关新闻阅读:
保障房申购千余家庭登记 市区项目受捧限价房遇冷 【重点推荐】上周青岛住宅成交现倒"V"8月青岛楼市开局迎"哭脸" [热点专题] [资讯中心][交易分析] [大话地产][青岛买房] 手机上房天下,随时随地随心找房子,手机房源更精准,更快、更好、更省心!楼盘宝典--买房租房,楼盘社区尽在掌握;准确定位--直接搜索附近房源,一键搞定;楼盘动态--随时关注楼盘信息,打折优惠绝不错过;最近联系--沟通记录方便快捷,保持联系更畅通。四大强劲功能,让你买房租房轻松自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