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大上,强调了住有其所,而不是居者有其房。对此,专家也认为,并不是任何人都一定应该获得产权,政府不应该保障人们获得产权,但要保障有房住。前者不是基本权利,后者才是基本权利。
11月9日,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并提出了“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的新要求。
昨日,十八大民生新闻发布会中,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讲到“: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同时,坚持城乡统筹,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力度,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住建部长姜伟新
无论是总书记还是住建部长,在国人所关心的民生问题上,他们的回答均是“住有所居”而非“居者有其房”。然而,这却与国人数千年的对于安居乐业的传统思维相悖。在中国人传统的思维中,对住房的要求始终是“居者有其房”。简言之,对于住房,国人更需要的是产权的保障。
对于是否保障产权,也有业内人士做出分析“并不是任何人都一定应该获得产权,政府不应该保障人们获得产权,但要保障有房住。前者不是基本权利,后者才是基本权利。因此,以经适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终由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所取代,在保障房建设向公租房为主过渡时,仍可适量建设一些经适房,但条件如上要更加严格。”
相关新闻阅读:
【重点推荐】青岛楼市“十八大”重磅直击 精彩堪比贺岁大片
[热点专题] [资讯中心][交易分析] [大话地产][青岛买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