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把法律、婚姻、房产加一起呢?《新婚姻法》之下,老公变房东,夺房大战越激烈,谁是这场游戏的真正赢家?本期今日话题邀您一起关注: 当老公变成房东 青岛嫚儿打响婚姻保卫战!
编者按: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把法律、婚姻、房产加一起呢?日前,法院全文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其中关于离婚时房产归哪一方的规定,与此前婚姻法中的规定有较大的改动。眼看《新婚姻法》之下,老公变成了房东,青岛嫚儿们欲将上演夺房大战?谁又将是真正赢家?本期今日话题邀您一起关注: 当老公变成房东 青岛嫚儿打响婚姻保卫战! 》》》往期回顾
案例1:年近四十的家庭主妇林小姐,当初为了支持老公的事业,甘心在家做家庭妇女。现在老公事业有成,经常以应酬为由,夜不归宿,没有财政权的林小姐也无可奈何。对《意见稿》的第十一条规定,她禁不住担忧,“现在外面诱惑那么多,如果他以后找个年轻貌美的女孩,要和我离婚,我还要净身出户,我该怎么办?”
案例2:谈起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80后”准业主小吴满腹苦水。原来父母给准备结婚的他买了一套房,但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未来儿媳的名字,而女友非要在婚前把名加上。“这婚没准儿结不成了。”
>>房子到底有多重要?
《婚姻法》如此修改房产归属环节,小编分析目的有二:
★感情守护论
既然我的就是我的,永远不会变成你的,那房子也将不再作为婚姻的交换条件出现,男男女女就能回归到爱情和生活本身,女人也犯不着为了房子嫁人了。
★打压房价论
结婚买房不算“刚需”,哪个还能算“刚需”?遏制住男人有房才能娶老婆这个“惯例”,或许也算是给降房价做点贡献?
但话说回来,就算女人不为房子嫁,男人就有了借口不买房吗?作为一种有形资产,房子永远都是男人经济实力的符号吧。
>>男人叫好,女人抓狂
本来,男女之间轻易不会把房子问题拿到台面上争辩,只是一番暗中较量,但婚姻法这么一改,公开舌战开始了。
★正方:男人的欢呼
网友水上漂:婚姻就是婚姻,本来就不该跟房子扯上瓜葛,这样一来,女人想靠嫁人致富就没那么简单了。
网友风一样的男子:我婚前买房用的就是我父母的钱,如果以后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实在让老人很难接受,这也是保护男方父母的血汗钱吧,不然养儿子成本太高了!
网友“如初见终不见”说:婚前买房就应该算自己的,这不很正常吗?不是也有人结婚想傍大款,离婚瓜分财产的吗?如果婚后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就等于把傍大款不劳而获合法化了。鄙视有坐享其成思想的人。
网友“亶晓”说:婚前贷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这样可以鼓励大家好好挣钱自己买房,可以纠正如今普遍让男方出资购买婚房或者付首付的风气。有人说这样女方吃亏,我不同意。大家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女方一样也有婚前财产,男方也不应该去染指。这一规定,可以大大减少为图财而投机结婚的数量。
★反方:对女人太不公平
网友傲慢女王:女人对家庭的贡献更多是无形的,不是物化的,如生儿育女、照顾老人,一旦离婚,可能这些付出不能折算价值,对女性是不公平的。
网友榴莲酥:这不是替男人打算盘吗?鼓励买房者在家里为所欲为,反正一旦离婚了,他的房产还是自己的。这利于家庭关系的融洽吗?!
【今日头条】:
【更多推荐】: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