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政策: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2.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3.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放贷款。
4.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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