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李克强视察保障房 强调公平分配是“生命线”

地产中国网  2012-08-24 00:00

[摘要]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1日视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并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行现场会议,这是他第十四次就保障房工作做出安排。李克强强调,分配是保障房的“生命线”,分配不公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在这方面要加强探索。要注重形成保障房的有效供应,推进保障房的持续供应,努力探索保障房建设和运行的长效机制。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1日视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并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行现场会议,这是他第十四次就保障房工作做出安排。李克强强调,分配是保障房的“生命线”,分配不公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在这方面要加强探索。要注重形成保障房的有效供应,推进保障房的持续供应,努力探索保障房建设和运行的长效机制。

对话保障房租户:赞成在商品房里配建公租房

李克强首先来到北京市远洋沁山水小区考察公租房管理运行情况。在租户曹阳家中,他详细询问了家庭收入、申请公租房的过程、租金、物业服务等内容。曹阳一家三口是街道办事处登记的住房困难户,他每月收入约3000元人民币,刚入住这里一个多月。

“这里每月租金2900元,政府每月给1230元补助,我们自己交1670元。家里的大部分厨具、热水器都是从物业租的,我们直接拎包入住。”曹阳告诉李克强。

李克强对此非常感兴趣,他肯定了保障房运行提供家具出租的便民做法,并询问曹阳一家住在这里方不方便,周围环境如何。

“我们以前每年搬一次家,特别是今年搬了三回,非常不稳定。以前遇到涨房租,我们只能搬,要么就是刚租一个月,房主把房子卖掉了,只能继续搬,居住不稳定,特别被动。住在公租房里很安定,小区环境也好,我们觉得稳定、安全。”曹阳的妻子告诉李克强。

李克强还询问了小区配套建设情况。当得知小区是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公租房与商品房享受同等质量的物业服务时,他非常赞成这种做法,并表示要坚持做下去,在保障房建设上,不能人为区分穷人区富人区。

 

关切保障房审核评议程序:分配是“生命线”

李克强接着来到万寿路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大厅,了解保障房申请、审核、分配、退出情况。北京市已经实现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并开始把经济适用房转向公租房,李克强肯定了这种做法。

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程序关乎公平分配,在保障房管理运行中起着重要作用。在评议程序中,万寿路街道的社区代表、居民代表、民警代表、民政科、住保办组成小组,对保障房进行资格审核,其中包括一名70多岁的居民。他们告诉李克强,会严格根据申请人的收入、资产、家庭成员等情况来评议,所有材料提前入库,进行背对背、无记名投票。

“有没有来找你们疏通关系的呢?”李克强问。

“没有。”

“如果来了怎么办”

“那我们肯定坚持原则。”

“你们都是大家信任的人,思想道德水平比较高。如何从制度上保证申请人找你们也没用?”

“我们首先严格要求自己。申请家庭在不同的居委会,我们会去居委会了解情况,进行一级一级把关。”

“但你们互相也都是熟人吧?”

“有的居民不是我们的熟人,也有跨区域的申请人。除了去居委会了解情况,我们还会在社区和街道进行公示,保证评议的公正。”

得到答复后,李克强强调,保障房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种途径,分配是保障房的“生命线”,如果分配不公平,那结果会引起更大的不公平,要在这方面加强探索,加强机制建设。

当前重要的是形成保障房的有效、持续供应

 

李克强还听取了北京、上海、四川、陕西、河北等省市负责人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行情况的汇报。他指出,目前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据不完全统计,现在保障房占整个住房体系的比重已超过10%。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

李克强强调,要注重形成保障房的有效供应。今年是保障房建设竣工面积的一年,但是竣工并不代表就能够让困难群众住进去,现在社会的关注焦点是保障房的质量如何,对待质量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目前,还有些地方保障房申请量和供给量不匹配,配套跟不上,这样就不能形成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保障房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形成保障房的有效供应,进而提高城镇化质量。

李克强指出,要推进保障房的持续供应。现在是保障房建设任务比较集中的时期,但是,就国家的城镇化进程看,城市人口会逐步增加,“十二五”期间,城镇化率会继续提高。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本金,推动形成保障房持续供应机制。如在配建过程中,可把底层交给物业进行商业运营,通过各种手段逐步实现可持续运营。

李克强表示,要努力探索保障房建设和运营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推进健全保障房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主要保障对象是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群众,保障房建设也有利于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各地要抓紧制度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青岛官微

有料有房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