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土资源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称,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油气资源的勘查开采、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近日,国土资源部与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称,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油气资源的勘查开采、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在土地方面,《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盘活利用国有建设用地。
该《意见》指出,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
而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增加土地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另外,《意见》还明确,原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以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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